一、燃气、电气设备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。
二、采购电气、电热设备,应选用合格产品,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。
三、燃气管路、电气线路敷设、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。
四、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,不得随意乱接电线,擅自增加用电设备。
五、燃气、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.5m以上的间距。
六、对燃气管路、设备及电气线路、设备应定期检查、检测,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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